栏目导航
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5-02-01 10:03:36 发布于:新闻中心
年)引进到锡创办企业或工作、研究方向符合国家重点发展需求、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1、创业领军团队。主要支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近年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门槛如下:
(1)团队一般由1名带头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有研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成员结构稳定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获得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或入选过省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核心成员有5年以上(博士放宽至2年)海内外有名的公司、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或高级管理的经验并取得突出业绩。
(3)企业主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途和预期经济效益。
(4)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同时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或省认定的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②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企业创新平台;③省级主管部门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④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资助项目支持;⑤地方人才计划支持300万元以上支持。
(6)支持在锡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团队自主创业,企业注册时间视作其来锡时间。
2、创新领军团队。主要支持依托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平台、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等,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使重大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门槛如下:
(1)团队一般由1名带头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继续在申报单位稳定合作3年。
(2)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企业申报团队不作硬性要求),团队带头人一般应获得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或入选过省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核心成员有5年以上(博士放宽至2年)海内外有名的公司、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或高级管理的经验并取得突出业绩。
(3)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4)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与我市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带头人近一年薪酬不低于50万元,核心成员近一年薪酬不低于24万元。
(5)企业对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江苏省级部门单项300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②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③团队带头人领衔的团队获得所在地区引才单项2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项目支持。
(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2个类别。一般为近3年(部分重点领域可放宽至5年)引进到锡创办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业人才或全职来锡工作、在相关领域业绩突出、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创新人才。
1、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优先支持在海外取得学位、掌握领先技术的全职回国(来华)人员(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和40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门槛如下:
(1)有5年以上(博士放宽至2年)海内外有名的公司、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或高级管理的经验,并取得突出业绩。
(2)企业主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途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同时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入选后主要在锡工作。
2、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近年已经引进或意向引进到我市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创新人才。门槛如下: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企业人才不作硬性要求。有5年以上(博士放宽至2年)海内外有名的公司、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技术研发的经验并取得突出业绩。
(2)申报人应在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企业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主持过关键研发项目,近一年薪酬不低于36万元。
(一)组织申报。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发布当年度申报公告,明确具体申报要求。各市(县)区负责组织属地项目申报,市级以上直属单位、高校院所项目均属地申报。
(二)资格审核检查。各市(县)区科技局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组织资格审核,填报核心门槛情况;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来客观性资格审核检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向市(县)区委人才办提交审查结果。
(三)区级初评。各市(县)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所需专家来自市级行业专家库,参照评审结果,在申报系统内,对领军人才分别提出“重点推荐”(最高20%,年度重点领域可放宽至30%)、“优先推荐”(最高40%,年度重点领域可放宽至50%)、“一般推荐”的意见;领军团队通过区级初评的,全部进入线上复评。
(四)线上复评。市科技局对领军团队和领军人才“重点推荐”项目,通过随机抽签组建评审小组,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采取线上不见面评审形式进行。评审专家中,外市专家占比不低于60%。
(五)线下评审。采取“现场考察+路演答辩”形式。现场考察每组由3名专家组成,包含财务专家、金融专家和管理专家等,外市专家不少于2名;路演答辩每组由7名专家组成,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等,全部为外市专家。
(六)结果审定。市科技局根据资格审核检查、区级初评、线上复评、线下评审等情况,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向市委人才办提交评审报告,经同意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发文确认。领军人才项目分为A、B类,经线下评审入选的项目为当年度A类人才项目;获各市(县)区“重点推荐”、符合门槛但未入选的项目,为当年度B类人才项目;获各市(县)区“优先推荐”的项目,为当年度B类人才项目。
(七)资金拨付。获得立项的人才(团队)及单位应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资金拨付方式、使用方向、预计成效等。团队和A类人才项目,由市科技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情况,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支持资金;B类人才项目,由各市(县)区承担。
(八)重大变更。人才(团队)及单位因政策、技术路线、外部环境变化、重大股权变更等原因,提出人才(团队)任职或绩效目标重大变更的,由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逐级书面申请,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后,按原立项批准流程办理。
(九)退出管理。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不再保留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
2、人才创业企业股权、管理团队等出现重大变更,人才不再是创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股东的;
(一)对获得立项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综合带头人层次、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创业领军团队最高1000万元、创新领军团队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对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
(二)对获得立项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A类项目,综合带头人层次、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创业领军人才最高500万元、创新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项目支持;对获得立项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B类项目,由各市(县)区确定支持标准。
(三)2022年后,由我市申报新入选的国家、江苏省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以及获得港澳地区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符合基础条件且首批支持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的,通过现场考察可直接入选领军人才A类项目,对创业类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支持,创新类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支持。
(四)对通过参加“创投无锡”路演并获得平台机构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人才,符合基础条件的,通过现场考察可直接入选创业领军人才A类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支持。获得无锡“太湖杯”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符合基础条件的,直接入选当年度创业领军人才B类项目。
(五)我市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离岸研发中心、孵化平台、科创飞地和分支机构等全职引进人才,视同来锡工作,其中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需注册在无锡。
(六)获得立项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经人才分类认定后,根据分类认定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
(七)资金支持在500万元以下的分2年按5:5比例拨付,500万元以上的分3年按4:3:3比例拨付,“一事一议”项目最长拨付周期不超过5年,以上每期拨付资金不超过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市级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人才项目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分档择优予以资金支持。
(一)建立试错免责机制。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的,但由于受市场风险影响、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问题造成未完成项目任务目标的人才及单位予以免责,不作负面评价。
(二)申报单位及人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参照《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我市以往有关文件同时废止,在执行期内的人才项目按照原政策兑现。各市(县)区人才计划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 上一个: 381818白小组中特
- 下一个: “老将”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