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冬春季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发表时间: 2025-02-08 07:23:16 发布于:行业新闻

  编者按:近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冬春季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现对该技术要点进行转载,供广大读者参考。

  冬春季节是动物疫病的易发期。从监测数据分析来看,近期部分地区非洲猪瘟病毒环境样品阳性率有上涨的趋势,为防范非洲猪瘟可能对生猪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重点强化以下防控措施。

  一、密切关注疫病流行态势。2024年,我国未报告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从近期监测情况看,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屠宰厂(场)、农贸市场等场点病毒污染情况任旧存在,部分地区环境样品非洲猪瘟病毒检出阳性率有上涨的趋势。当前国内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毒株以非洲猪瘟基因I/II型重组毒株为主,但也能监测到基因缺失株、自然变异株、自然弱毒株等变异株。重视本地区疫病流行态势,及时研判疫情形势,采取比较有效控制措施,防范疫情发生与流行风险。

  二、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重点对屠宰、交易等场所进行监测,对于监测阳性样品,及时开展溯源调查。要结合监测、养殖生产、无害化处理等数据,进行疫情分析研判,针对性开展监测排查,及时有效地发现疫情隐患。加强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毒株分析。目前针对非洲猪瘟p72基因的通用型荧光定量PCR方法既可以检测基因I型非洲猪瘟病毒,也能检测基因II型非洲猪瘟病毒,对于重组病毒同样适用。针对基因I/II型重组病毒的特异性检测,可采用基于P72、X64R、MGF-360-14L建立的三重荧光PCR重组病毒检测的新方法。不具备分析能力的,可将样品送国家非洲猪瘟参考、专业或区域实验室做全基因组测序分析。要指导养殖场户了解非洲猪瘟临床表现特点,提高疫病识别能力,做好猪群的临床巡查,对于临床不正常的情况,能够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快速排除疫情隐患。

  三、严格疫情报告与处置。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宣传解读工作,督促指导发现疑似非洲猪瘟患病猪或生猪异常死亡的养殖场户,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应急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派员到场,进行采样检测,确诊为非洲猪瘟的,要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疫情防控检查、监测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企业自检等活动中,对生猪样品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要按规定做复核和报告。

  四、做好清洗消毒。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21号要求,建立完整屠宰场所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可结合2025年春防工作安排,针对屠宰厂(场)、农贸市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做消毒灭源,降低病毒污染面。要科学制定消毒方案,合理选择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注意消除污物对消毒效果的影响,消毒前应做好清洗工作,确保消毒效果。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五、提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从监测情况看,“人、车、物”仍是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风险点。要指导养殖场户日常对进场物资、回场人员及进场车辆的监测情况做风险分析,一经发现风险增加,应加大对外界环境如周边农贸市场、猪场周边道路、猪舍的进风口、料塔外部等的检测频次。如果外环境存在风险,应立即升级猪场的生物安全管控。

  六、加大假疫苗的宣传力度。利用发放明白纸、录制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洲猪瘟假疫苗的危害,让养殖场户了解到违法使用假疫苗造成的难以处理的后果,切实增强、举报假疫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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