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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涉财履行“1元”起拍?最高法发文标准网络司法拍卖
发表时间: 2025-01-04 20:02:04 发布于:渔业捕捞网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得悉:近来,最高法出台《关于进一步标准网络司法拍卖作业的辅导定见》,进一步标准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履行产业处置水平,文字供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最高法上线网络司法拍卖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完成了履行产业变现形式的严重革新。据统计,自该体系上线月底,全国法院展开网络拍卖973.47万次,成交金额2.94万亿元,成交率63.72%,相较于传统托付拍卖累计为当事人节省佣钱897.01亿元。
近期,最高法发现网络司法拍卖作业中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因“货不对板”引发争议;有的拍卖产业“一刀切”,引发信访投诉和对立;有的使用拍卖辅佐作业便当牟取不法利益;有的社会人员私行侵入拍卖房产,经过虚伪宣扬诱导买受人付出高额佣钱、骗得资产。
针对以上问题,网拍辅导定见对网络司法拍卖相关标准进行晋级完善,打好准则“补丁”。其间,定见对刑事涉财履行的产业变价程序予以细化清晰,对社会重视度较高的刑事涉财履行“1元”起拍问题予以回应,做好不同规矩的联接、添补缝隙。
最高法履行局担任这个的人说,履行实践中,单个法院机械适用无保留价拍卖,对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产业进行无保留价拍时,未设定契合产业价值的文字供词金和加价起伏,过火依靠商场对价格的查验,但在参加主体有限、文字供词金低、加价起伏小、竞价缺乏的情况下,极易导致拍卖程序过于繁琐冗长、高价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成交。
对此,网拍辅导定见清晰规则,刑事涉案产业最终一次拍卖未能成交的,应当严厉按照刑事裁判涉产业部分履行规则,咨询财政部门、被害人是否赞同接纳产业或许以物退赔等定见。财政部门、被害人不赞同接纳产业或许以物退赔的,才能够直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对不动产、采矿权、大宗股票等价值较高的产业,确需进行无保留价拍卖的,应当对适用程序严厉把关,在拍卖前要确认合理的文字供词金和加价起伏,并须经合议庭评议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